藥袋識讀看懂藥袋標籤、帶藥出入境、覆診續藥的中立用藥資訊
用藥有疑問請問為你處方的醫生或藥劑師;緊急情況即打 999。

藥袋標籤怎樣看:配發藥物標籤必須寫明的七項資料

一句話: 拿到藥袋,先看名字是不是自己,再看用量用法和注意事項;看不明白,當場問醫生或藥劑師,不要憑印象服藥。

標籤必須寫明的七項資料

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的指引列明,所有由藥房或醫生配發的藥物,標籤均需要標示以下重要資料:

# 標籤資料 你要核對甚麼
1 病人名稱 是不是自己(或你代領的家人)的名字
2 配發日期 是不是這次看醫生的日期
3 藥房或醫生的名稱及地址 有疑問時知道找誰問
4 藥物的牌子名稱或通用名稱 與醫生說明的是否一致;見醫生時可出示
5 單位劑量 每粒、每毫升含多少
6 用量及用法 每次幾多、一日幾次、飯前或飯後
7 注意事項(如適用) 例如服藥時要避免的事

藥物辦公室提醒病人的四件事

  1. 確定藥物是配發給正確的病人。
  2. 服藥前必須留意注意事項。
  3. 完全跟隨標籤上的指示服藥。
  4. 保留藥物標籤,以備需要時向其他醫護人員諮詢。

藥物辦公室指出,要安全和有效地使用藥物,藥物標籤與病人遵從指示同樣重要;病人如需要更多關於自己藥物的資料和意見,應向醫生或藥劑師諮詢。

原裝藥盒上的「HK-」編號

藥袋標籤是配藥時貼上的;如果你手上是原裝包裝的藥物,衞生署說明:在香港銷售的藥物必須根據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(第 138 章)註冊,註冊後會獲發一個由「HK-」加五位數字組成的註冊編號(即 HK-XXXXX),並須在藥物標籤上註明。

衞生署建議市民購買藥物時,驗明標籤上是否印有註冊編號,以免誤購未經註冊的藥物。註冊藥物的標籤還須顯示製品及製造商名稱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;部分藥物亦可能須附加警告字句、劑量、服用方法及次數等資料。

藥物辦公室網站設有「香港註冊藥劑製品搜尋」;對藥物註冊有疑問,可致電 2319 8458 向藥物辦公室查詢。

常見問題

藥袋標籤上一定要有我的名字嗎?

是。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列明,藥房或醫生配發藥物的標籤必須標示病人名稱,連同配發日期、配藥者名稱地址、藥名、單位劑量、用量用法及適用的注意事項。

藥吃完了,藥袋要不要留?

藥物辦公室建議保留藥物標籤,以備需要時向其他醫護人員諮詢,例如看另一位醫生時讓對方知道你正在服用甚麼。

看不明白標籤上的用法,怎辦?

向為你處方的醫生或配藥的藥劑師查詢,並完全按標籤指示服藥;不要自行加減份量。

「HK-」編號是甚麼?

那是藥物在香港的註冊編號,由「HK-」加五位數字組成,印在已註冊藥物的標籤上。


資料來源(查閱日期:2026 年 9 月 22 日)